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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靓姐就被爸妈带回老家了,后来嫁了个带孩子的小老板,那个小老板娶了靓姐后,一下发达了,小老板成了大老板,婆家都夸靓姐有旺夫运,后来靓姐老公生意越做越大,一家都移民到加拿大去了。
本来这件事到这边就结束了,但是这时另一个前辈律师缓缓跟我们补充了个刑事案件,那才是真正的高潮。
这个刑事案件场景是在苏州甪直,嫌疑人是个疯汉,家里没人管他,他自己一个人住在爸妈留下的老房子里。他喜欢看功夫片,然后拿根麻绳拴在榔头上当流星锤到处挥,曾经打死过一条狗,但是因为是精神病嘛,关两天教育教育就放出来了,周边人知道他有精神病,平时都躲着走,很长一段时间,倒也相安无事。
那天,这个疯汉蹲在公交站台上看人上下车,就有一个老太太抱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下车,那个老太太以为疯汉是要饭的,冲他吐了口口水,那个小男孩也有样学样把口水吐在疯汉脸上。
精神病也要脸啊,虽然他不懂,可也恼怒一个破小孩凭什么往他脸上吐口水,当即抽出拴在裤腰上的麻绳,挥动他的榔头向那个小男孩砸去。
小男孩当场头破血流死亡,老太太为了保护孙子也被砸到吐血。
“因为案子是我代理的,所以我知道,那个死者就是你刚才说到的明哥和小三的儿子,伤者是明哥的妈妈。”前辈律师扶扶眼镜脚。
我们当时听得后脊背都凉了。
所有眼前占到的便宜,总会换一种方法来要回代价,我们律师这行做多了,看得多,觉得世事大体都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