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快,连每日午饭后我喜欢喝一盏雨前乌蒙茶,他也不曾少了我的。
说是软禁,倒更像是一种变相的享受。外面的将士们在浴血奋战,我却在这里吃茶赏花,纵使不厚道,也没人敢说个不字。
那两个月里,他总是在半夜才会出现在我的小轩窗前,而我因为与他置气,每每听见他来,便将小被子再往头上遮一遮,想着最好一根发丝儿也不留给他看。
安逸了五十八天,第五十九天时,他亲自带兵出征,也中了敌人的埋伏,全军覆没不说,自己还是被手下亲信扔在马上,由天马一路扛回来的。回来时他小子,已经奄奄一息,被打的不成模样,看见他那副德行,我想心疼,又不好心疼,想笑,又碍于他的身边全是抡几千斤大锤子的仙将,怕自己笑了,会被别人活活锤死,只好忍住了。
当着他这尊神的床前,那瘦弱美人儿云竹哭丧般扯着嗓子嚎啕,一边晃着半死不活的他胳膊,一边还不忘污蔑我与魔族有勾结,才害的文宵被打成这样。
作为一个有道德有原则的老神仙,我自是不能让她一直这样污蔑我,我得寻个法子,自证清白才是。
于是,我在夜深人静,月黑风高的那一夜,掏了自己的内丹,续了文宵一命,然后,我便一路直奔血魔族,准备在自己死前,还要来一场大动静。
而这场大动静便是,焚了自己的灵魂,造一场诛仙大阵,拉着血魔族给我陪葬,给我垫背。如此,才算是一个祖宗级大神的基本修养!
不过,凡间那句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俗语,说的可是真真对,假若当年我再厚脸皮些,再忽略文宵些,或许,我也不至于亲手把自己一条命给葬送了……
但好在,当年那场诛仙大阵我活活诛杀了三千万血魔叛军,这等功德若记在头上,我觉得倍有面子,等我身上的灵力养好了,能离开这片惹神嫌的安华池了,我一定要会想办法,将这些债,都一一向那些人,讨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