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世俗(2 / 3)

么家啊,换洗的衣服我都带来了,从今天开始我就留在医院,照顾到晓芹出院为止。”

陈母来上海可是准备出大力的。

“妈,照顾嫂子不用你操心,现在都有专业的月嫂,您啊,难得过来一趟,我带着你到处逛逛,该吃吃该喝喝。”

陈旭的话算是说到了除了陈母以外,在场所以人的心坎里。

陈母是经营民宿的,察言观色的本事也是有的;见众人都是这个意思,也没再继续坚持,不过内心的失落是难免的。

就在这时,再一次喂好儿子的钟晓芹开口了:

“妈这些天还是去我们那边住吧,一来方便过来看小岛,二来还能跟我妈做伴。”

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钟晓芹的话让陈母听了很舒服。

“是啊妈,知道您要来,我已经把房间收拾出来了;我们现在住的房子很大,你不用担心住不下的问题。”

陈屿也跟着邀请道,还顺势打消了母亲的顾虑。

“陈旭,那我还是去你哥哪里住吧……”

小子,大孙子出来了,你就不是我最爱的仔了。

既然如此,陈旭也乐得清闲,跟陆冰一起告辞了。

………

夜里

快一个月没交公粮的陈旭被缠上了,陆冰热情似火,对他发起一次又一次的挑衅。

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田,这话在开挂的陈旭面前是行不通的,所以倒下的依旧是陆冰。

“没想到阿姨这么好说话,一开始我还有点怕。”

“怕什么?”

“我跟你毕竟差着岁数呢,过完年我都三十四了…”

陆冰话里有话,今天看望完钟晓芹,她意识到自己跟陈旭之间缺少了什么,一个孩子。

“什么三十四,你这样子走在马路上说二十都有人信。”

做为最亲近的人,陆冰一个眼神陈旭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可就是不接这个茬;他不想被婚姻束缚,也不想被孩子束缚。

“今天第一次羡慕你嫂子,羡慕她有这么可爱的儿子…”

这已经不是暗示了,往常只要陆冰这么一说,无论什么要求陈旭都会满足她。

“姐,咱可是说好不结婚的。”

“是不结婚,但不结婚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要孩子;

小旭,我知道你怕什么,我保证,即使有了孩子,你依旧可以像现在这样自由自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陈旭是了解陆冰,可陆冰更了解他,知道他怕什么。

“你给我点时间让我好好想想。”

“好,我也不是要你马上答应,不过我都快34岁了,你也不想我做大龄产妇吧。”

陆冰见好就收,她怕陈旭又跟他玩失踪。

………

爱情想要长久,就得步入婚姻,可婚姻又是爱情的坟墓,这是一个死循环。

做为吕小布的传人,陈旭跟他的祖师一样,渣得不够彻底。

他容易被心爱女人的微笑打败,那种强颜欢笑,为了让自己放心而勉强流露的笑容比眼泪更有杀伤力。

………

五年后

君悦府1506

“小太阳,来,给婶婶笑一个”

把儿子送进幼儿园的钟晓芹闲了下来,没事就回来王漫妮这里逗弄她的小侄子。

是的,小侄子;除了刚生产完的王漫妮,三年前,陆冰也给陈旭生了个儿子。

哇哇哇

小孩子可不管婶婶不婶婶,丝毫没给钟晓芹面子,不但没笑,还哇哇大哭起来。

“臭小子,跟他爸一样,就会惹气我…”

钟晓芹没好气的骂道,不过眼神中的溺爱做不了假,是个口是心非的主。

“应该是饿了,我喂他一下。”

刚生产完的王漫妮略显富态,不过岁月好像没在她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对比五年前,她越发出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