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6章 三人居有我师(126 / 137)

先来的那几个叫过来。”

小头头应了一声刚要离开,给村民下过通知回来的派出所长说:“他是打伤人的,是当事人,不能走。”

周胜利对所长说:“他是去下通知,可以离开,你带一个人跟着,如果有逃离现场的迹象当场抓获。”

护矿队负责人见状退到一旁打电话。

双方最早当事人过来,虽然各说各理,但事件发生的大体脉络是听得出来的。

戚良瑞作为区分局的主要领导当场提出了他对事件处理的三点意见:

第一,村民堵路在先,但深陷、塌陷造成耕地损失已经发生了两、三年,厂、矿方一直未赔偿,情有可原,对堵路和厂、矿方扒路均不予追究。

第二,村民堵路影响了水泥厂和矿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必须马上疏通。

第三,双方***,互有轻伤,互不追究,互不承担医药费用。

第四,小城子二村的村干部没有参加***,赶来劝阻双方的***,被人打成重伤,致使他受伤的责任人必须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根据法医鉴定伤势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的起因是因矿方采矿至今没有赔偿导致,双方人员撤离现场后,村民方的代表和矿方负责人到派出所,由派出所牵头商量赔偿事宜。

对他提出的五条处理意见,双方均不同意。

村民方提出来,应当按照事情发生的前后顺序来处理,矿方应当先补偿农民耕地受损的经济损失,才能扒开堵路的沙土,疏通交通。

矿方则提出了两条反对意见,一是要求对堵路的村民按破坏生产运输追究法律责任,二是不同意追究打伤村干部的人的责任。

那个打伤村干部的小头头辩解说:“他虽然没有动手,但却挑拨矿工和矿上的关系,等于参与打架。”

周胜利问他:“他是如何挑拨的?”

小头头把村干部的话学说了一遍。

安太平说:“他说得没有错,劝架就是一方一方的劝。”

周胜利问安太平:“对戚局长提出的五条意见,你还有什么不同看法或者要补充的?”

安太平说:“我同意戚局长的意见。”

周胜利说:“戚局长的意见比较全面、公正、客观,我也同意。”

不成想护矿队负责人却大声喊:“你们不追究破坏者的责任,我不同意!”

第913章 厂方内讧

周胜利见这个护矿队负责人老是用对他和公安机关下命令的语气,冷冷地说道:“没有人征求你的意见,你作为当事人没有表态的资格。”

护矿队负责人也沉下了脸,对周胜利说:“我刚刚给领导打了电话,他说他向京城领导汇报这件事,要我等京城领导的电话。”

周胜利说:“你们领导的指示你当然得听,与我们对这件事的处理没有关系。刚才戚局长的话你没有听明白,他说的几条意见不是最终处理结果,最终处理结果取决于两点:一点是村干部的伤情,二是取决于你们与村民一方商定的经济赔偿的数额。”

扩矿队长又往外拨了一个电话,点头哈腰地讲了几句,然后把电话递给周胜利:“周局长,我们大老板给你讲几句话。”

周胜利对这种把电话打给上面的大人物,然后再让大人物与自己讲话,通过大人物压人的小人行径非常反感,但听说不是什么大人物,而是他们的大老板,便把电话接了过来。

“是周市长吗?”

电话里传来一个京片子腔,语气带着居高临下的味道。

是他让部下把电话递给自己的,竟然还问“是周市长吗”,分明是学着官员的官腔。

周胜利心想你这是废话,反问他:“你是哪一位?”

“我是莫浩然,想必你听说过我的名字。”

周胜利前不久真听说过他的名字,但他的语气分明是在表明自己在永安市的知名度高,故意挫挫他的傲气,说道:“对不起,我到永安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