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淮平时在学校里,因为采很好,也算是个风云人物。
作为个年轻人,自然是有些心高气傲的。
在他看来,陈阳有这么强大的才华,居然开店做生意。
说难听点,就是有侮斯。
当然这句话,他不好意思明说。
只是觉得很可惜,陈阳这样个大才子,竟然选择了与铜臭为伍。
“年轻人,采再好,如果不能吃饱肚子,也是白搭的。”陈阳缓缓地说道。
多少被誉为才子的人,由于心比天高,但是命比纸薄,所以生活得穷困潦倒。
陈阳是最瞧不起这样的才子。
个人想要谈理想是没有错的,但是再怎么样也得先吃饱饭再说。
这才是最重要的先决条件。
他这句话,也是在规劝余淮,要脚踏实地,不要好高鹜远。
“老板,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余淮也不是笨蛋,于是点头说道。
随后,余淮三人拖着行李箱离开了。
陈阳对着他们挥了挥手。
傍晚红的夕阳之下,将他们三人的影子拉得老长。
离别的身影,看上去总是那么萧索。
陈阳也是比感叹。
或许今日别,以后跟这三个人永远不会在有见面的机会了。
人生就是这样。
有时候遇到的人,注定只是你生命的匆匆过客。
在经过了许多年后,你甚至不会在记起这些人的名字,忘却这些人的样子。
“陈阳。”卢小月这时走到了陈阳的身后。
陈阳回过头望去,笑着说道:“你回来了,我现在去做饭,你等我下。”
平日里,他都是提前做晚饭,卢小月回来很快就可以吃了。
今天由于余淮三人的原因,所以耽误时间了。
陈阳说完后,便回到楼上了。
卢小月也跟着起上了楼。
“刚才那首诗叫什么名字啊?”卢小月好奇地问道。
陈阳正准备去厨房忙,闻言便问道:“你听到了?”
“对啊,我以为飞鸟与鱼已经是首足以经典的诗,想要再作首这样的诗出来,应该会很难的,却没有想到,你竟然又作出了这么首诗出来。”卢小月满脸敬佩地说道。
“只是灵机动罢了。”陈阳笑了笑说道。
卢小月白了他眼说道:“灵机动就这么厉害了,如果认真作诗,岂不是要翻天?快告诉我,这首诗叫什么名字?”
“见与不见。”陈阳回答道。
听到这个名字,卢小月低头咀嚼了起来。
不得不说,这个名字实在是太贴切了。
整首诗通篇都在写感情的方对另方的不离不弃。
也就是说你见或者不见我,我都会站在原地等你。
朴实的语言,却写出了最美妙的爱情。
卢小月突然脸沉问道:“你写爱情诗怎么这么厉害,老实告诉我,在我之前,是不是谈过很多个女朋友?”
陈阳闻言,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女人的脑回路,未免也太可怕了吧。
这哪儿跟哪儿啊,都能扯上。
“没有啊,你是我第个女人,也是最后个。”陈阳连忙解释道。
这句话倒也没有说谎。
重生之前,卢小月因为车祸去世后,他也没有再找过别的女人了。
两世为人,他的确是只有卢小月个女人。
“油嘴滑舌,算了,饶过你了。”卢小月闻言,心比开心地说道。
女人嘛!有时候哄哄就好了。
陈阳见状,也是长舒了口气。
幸亏卢小月出生十年代,心思单纯,而且没有毒鸡汤。
如果放在几十年后,天天被毒鸡汤洗脑过的话。
卢小月可不定会这么轻易放过陈阳。
如果卢小月也跟那些女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