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嗡——嗡——嗡——”
床头柜上的手机来电震个不停,游佚不耐烦地啧了声,探手在床边摸索,接通后还先发制人:“醒了,吃饭了,请假了,屁股不疼腰不酸。”
“……”迟昱铎在电话另一边淡定地问:“早饭是什么?”
“面包鸡蛋火腿肠!”
“……你梦里吃得还挺丰盛。”迟昱铎看着平板上的监控画面勾起唇,干净的笑声透过嘈杂的背景声清晰地传向游佚耳边,“好了,该起床了,别睡太久,我很快要登机了。”
“行——”游佚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头埋进了被子里瓮声道:“那一路顺风啊。”
迟昱铎又嘱咐着:“早餐我放在冰箱里了,等会儿起床拿出来加热就可以。衣服现在应该洗好了,记得拿出来烘干。”
“行行行,迟老妈子,每次出门都说一遍你不腻啊?”
“不然呢,等我回来又得把你从垃圾堆里掏出来。”
“你怎么说话呢?老子是个成年人!奔三了都!”
游佚虽然骂骂咧咧,却也不得不听话,毕竟他自个儿心大,在外人模狗样,回了家拖鞋都不知道会被甩哪儿去,但迟昱铎是个强迫症,还有点洁癖——鞋子衣服得放好、用过的餐具不能隔夜洗、插花数量最好是偶数不是奇数……连每次在床上做完,迟昱铎都得把床单铺平了才肯让他躺。
迟昱铎在电话那头又笑了声,游佚瘫在床上听他唠叨,本来想睡回笼觉的,现在却发现自己有点睡不着。
外人看来不过好朋友形影不离,只有他和迟昱铎自己清楚,彼此是固定的床伴。因为离公司近所以同居,又因为互相看得上眼,所以正好可以解决彼此的需求,这种关系持续到现在已经四五年了。
迟昱铎从头到脚都长在了游佚的喜好上——年轻好看身体壮,胆大心细活也棒,性格更是体贴入微,这样的打着灯笼都找不着。
他也确实稀罕迟昱铎,而且是在转学第一天的公交车上见第一眼就稀罕,那会儿他还趁人多偷偷往迟昱铎身上揩油,结果到学校就发现迟昱铎是自己室友。
这初见太不文明,所以一向放纵的游佚这回十分克制,天天洗脑自己要把迟昱铎当哥们儿处,克制到迟昱铎有女朋友这件事儿他都是在看见人小情侣打啵后才发现的。
当时游佚还真没想过迟昱铎是直是弯这个问题,毕竟他在这方面看人一向准,第一眼就觉得迟昱铎肯定喜欢男生,没想到栽了那么大跟头。后来上了高中,两人的学校相隔大半个奚城,毕业那会儿游佚才回头去接近迟昱铎,可他有心表白却出了点意外,又白白耗了两年。
最后大学校园里他俩偶遇,游佚喝多了上头,一听迟昱铎说现在是匹孤狼,稀里糊涂就把迟昱铎给推上了床。
而迟昱铎不仅没拒绝,还把自己学校外面租的房子钥匙给了游佚。
从出租屋的固定见面到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这几年的相处用声色犬马来形容也不为过。游佚自始至终都抱着睡一天少一天的想法,一开始就主动到连迟昱铎这种禁欲系异性恋被勾得都怀疑他是不是因为身患绝症所以游戏人间,还拉他去医院体检了两三次。每次游佚都笑呵呵地说迟昱铎杞人忧天,也会违心地嫌弃迟昱铎不厌其烦的叮嘱和唠叨。
当代年轻人崇尚享乐和自我,都觉得自己可以风雨一肩挑,但随着年岁增长又总得面临婚姻的挑拨,最后归于殊途。
游佚带着迟昱铎去参加了几次朋友的婚礼,却看见了迟昱铎面对新人时越来越向往的眼神。
忧患感便油然而生。
这样的限定关系不会长久,总有一天迟昱铎会回归和大多数人一样的常态生活,但游佚不可能。于是昨晚回来他做得比任何时候都疯狂,缠着迟昱铎直到鸡鸣声掀开夜幕,汗水和意识都消散于黎明的曙光。
而眼下天光大盛,游佚翻了个身,整个人被锁在薄薄的空调被里,稍微一动就能直白地感受到自己浑身上下被捂得滚烫的体温。
他打着哈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