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是气的,孟淮从他身上起来,语调里带着点儿笑意,轻声嘱咐道:
“先生,下次记得唤我为明月。”
路星珉还没缓过神来,躺在榻上小口小口地喘气,他衣襟凌乱,脸颊带着红,看着就诱人。
明月?孟淮?
混乱中抓到了思绪,路星珉瞬间僵住了动作。
这不是他三年前写的那本小说吗!
为了报复初恋写的小说!
甚至两个主角还是自己和孟淮,孟淮是主角攻....
路星珉努力回想着小说剧情,但受到这么大冲击,脑袋里一团糟,完全没印象了。
“你在我身边便好。”
又一次被抱住,路星珉不知作何反应,既然是自己写的小说,那身上人就是自己的初恋了?
路星珉不自觉地放下挣扎,听话地被他抱着,或许是与初恋极其相似的声音、气息,让他放下了戒备,毕竟这人几分钟还说要废了他的腿。
“好,明月。”
柔若无骨的手轻拍他的背脊,温和沁人的声音唤着他的字,孟淮垫在他的肩膀上,压下干渴的喉结,不自觉滚了滚。
帝王阖下疲惫的眸子,静静搭在他肩上,耸动鼻尖轻嗅,珍惜地搂住他,也不敢用力,怕这病恹恹的身体被自己揉散了。
这是他喜欢了五年的人,怎会不宝贵。
路星珉很难理解他沉重的情绪,但任由他抱着,末了,还是门口斗胆禀报的奴才叫了停,孟淮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放开他。
“饿了便直接命那御膳房去做,莫坏了身子。”
然后,便被人急着请了出去。
身上人忽然远去,连热气都卷走了,只余凉意。
鼻尖萦绕着淡淡的熏香,额角的墨发被汗水晕湿,路星珉抬手拿掉了眼睛上的黑布,看着典雅的床幔有几分迷茫。
他发呆似的看了会儿,忽然反应过来。
对了!
我穿到小说里了!
主角攻是我初恋!
巨大的信息量灌输进本来就不大的脑袋里,路星珉闭上眼睛,头疼地锤了几下床榻。
老天到底是觉得我太小气惩罚我,还是觉得我太可怜让我在小说里跟初恋相遇啊!
路星珉,一位即将毕业的废物大学生,高三那年是他的记忆巅峰,后来记忆力直线下降,若不是初恋实在太印象深刻,他甚至可能不记得自己为了泄愤,写过一本小说。
平复下心跳,路星珉努力回想,记忆停留在自己拆快递的那一幕,那是他为了汉服社团建而买的青衿。
余光里的淡青色吸引了他的注意,眼神逐渐聚焦,落到衣袖上。
草!就是这件!
路星珉什么题材的小说都看,当然包括穿书,很爽!但是,自己是当事人就....不必要了吧,而且作者本人完全不记得自己写过什么。
窗外忽然传来清脆的鸟叫声,路星珉听着奇怪,从床榻上坐起来,扭头就看到床边飞来一只鸽子,那鸽子脚踝上系着一个小细桶,约莫两个指节这么长。
他盯着鸽子滴溜溜的黑豆眼睛,立刻按住了自己的手。
绝对有诈!打死我都不看。
事实证明,他猜对了,但鸽子不是好惹的。
信鸽见他躲开视线,小脑袋歪了下,下一秒便直直从窗边飞了进来,别说鸡鸭鹅,路星珉活在现代都没接触过多少活物,翅膀扑棱棱的拍打声吓得他想撒腿就跑,但双腿却未动弹半分。
眼看那‘猛禽’要过来了,路星珉当即往后躺,双手抬起护住脑袋,没出息地打哆嗦。
鸽子优雅地落到他大腿上,黑豆眼睛眨了眨,满是不解,差点怀疑自己送错了人。
见他不接,它敬业地低头啄了几下,轻松地把绳子解开,小信筒就从膝盖上掉了下去。
又一阵扑棱声后,房间里终于恢复平静,只有香炉中冒出弯弯绕绕的雾气。
路星珉拿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