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又忙自己的去了。
走在城中大街上,天一暗暗地观察着,聆听着,学习着。他必须尽快地融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中,不止是衣着打扮,更有言谈举止、语言口音等许多细节方面。走过一家服装店,天一不假思索地便走了进去,挑出一件合身的衣服和鞋子,趁人不备揣入怀中,便又若无其事地离开了。
在僻静处换上了新衣新鞋,天一受到挤压的胃部再一次地发出一阵沉闷的抗议声。饥饿的感觉,真的是一种很痛苦的折磨。
他想要好好地大吃一顿,但是,钱的问题该怎么解决?
偷钱?好像这个时代的钱包跟从前可大不一样,再说了,偷钱包这种事,自己也不专业啊!算了,干脆就去吃顿霸王餐吧。虽然天一还从没有过这种经历,但他还是非常勇于尝试新鲜事物的。
即便是灾荒之年,可是城市还是可以拿到国家的赈济的,而饭店,总会有人能找到办法开下去的。
天一沿着城中的大道走,转过几条街,终于发现了一座看起来比较气派的酒楼。他抬头看了看楼前挂着的旗幡,还好这次用的是楷书,只见上书三个大字:食为天。站在远处观察了一会儿,天一心道:“今天就先吃你了!”然后,轻撩衣摆,迈步走了进去。
大厅里各色人等都有。天一找到一张靠墙边的空桌,轻轻地放下包裹,然后大大咧咧地坐了下来。店小二拎着茶壶茶碗热情地跑了过来,先倒上一杯茶水,然后哈腰说道:“客官又来啦!今日想要用些什么?小店拿手的有……”
天一挥挥手,打断了小二的话,酝酿一下语调,轻咳一声,朗声说道:“今日只想吃些本地口味,有什么好的只管上,越地道越好!”
算起来,天一从执行任务到现在还是第一次开口说话,这一开口便是要吃,充分验证了旗幡上的那句话:民以食为天。天一在语言方面很有天赋,这一路听来,本地口音已学得七七八八,此时说来,自己也觉得挺满意。只是古音与当代口音差别较大,天一从这方面难以准确做出判断,只感觉大致是在陕晋一带。
小儿一听,便知遇上贵客了。脸上笑容更盛。顺势打量着天一的衣着佩饰,感觉又不太像,脸上可一点儿都没显露,依然笑容可掬地说:“客官,您算来对了地方,小店的菜正宗地道,那是远近有名的!小店还有一道招牌菜香辣一品鸡,地道的本地风味,只是价钱上有点儿,嗯,客官要不要品尝品尝?保证您吃了下回还想来!”
天一阅人无数,听这话岂能不知小二的意思,拍了拍桌上的包裹,对小二附耳说道:“我刚刚当了几件家传宝物,玉佛金镯什么的,得了纹银百两,只是店中人多眼杂,不便展露,待结账时换开零钱,自会打赏与你。”说完坐直身子,大声道:“好酒好菜只管上,要快!”
小二扫了一眼那个包裹,非皮非缎,竟看不出是何种布料,料想必定价值不菲,心想此人定是财不露白,所以才穿着如此寒酸。于是连连点头,答应道:“好嘞!客官您稍候,酒菜马上就好!”说完,转身离开,却又扭头瞟了一眼那包裹,眼睛中闪过一抹疑惑。
小二与柜台后的掌柜交代了饭菜,那掌柜说了几句什么,小二点头应是,走回后堂。过了片刻,一个小伙计从后面跑了出来,几步跨出店门,转眼间就不见了。
客人渐渐多了起来。天一此时放宽胸怀,敞开肚皮,正尽情地享用着面前的四菜一汤,还有一壶店中自酿的白酒。酒醇菜香,再加上天一从未有过的放松心境,这顿饭吃的是无比惬意,不一会儿,桌上已是杯盘狼藉。天一放慢了进食速度,暗暗地观察周围的食客,想要制造出一些混乱,让自己可以趁机离开。
天一装作不经意地转过头四周打量一圈,然后端起酒杯,喝下了最后一杯酒,缓缓站起身来。他的计划是,身后正走来一位食客,自己猛地转身撞上他,让他倒向旁边的一张桌子,并顺势推动他的手臂,让他打中桌旁那个女子,那桌的男子见酒菜撞翻,妻子被袭,定会与这人厮打,他们那个五六岁大的孩子必定吓得大哭,到时大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