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妇。如果是我,我才不要这样的,麻烦女人。”
“你们汉人,不是有,情有独钟一说么?我们也一样。但凡人间,有男有女之地,概莫能外。刚刚已经说了,你算不得有夫之妇。再说,你知道赵构有多少女人吗?所以,你对他来说,那才叫可有可无。而我呢,之前是有两个女人。一个在东北老家,一个在这里。为了接你进府,担心你见我有了女人不高兴。我事先就安排她住到外面去。再说,只要你肯做我的女人,我可以让这里的这个,也回东北去。我甚至可以,给她们休书,让她们改嫁去。我们女真可没有汉人的规矩,彼此都不在乎,改嫁与否。从今往后,我就守你一个,白头偕老。我说到做到,好不好?”
她沉默了。在贵妃榻上躺下,闭上眼睛。心似打翻五味瓶,什么感受都有。
没有那个该死的御旨,她的确可以留下。虽然他比赵构,年长近十岁。可那不正好匹配,她成熟的些许心灵么?他们两个,简直把她推向“二难推理”。不说前世缘份,今生一样的人杰,一样的皇子身份。一个口口声声情有独钟,一个果然有没有她无所谓。
可是,吴芍芬是谁?“紫萼”的天命岂能违!她当然不在乎,尊贵与否。要尊贵,在金也可以。就凭他的阿骨打长子身份,他的出类拔萃,佐以她的些许仙界阅历,她的智慧,要成就他的帝王业,指日可待。
本来只想着,自己离开即可。反正自己对他,只是有好感而已。至于他的一厢情愿,让时间慢慢淡化就是。可现在,他竟然要为她,计划不惜拼尽所能。他可以为她休了之前女人,只守她一个。这,是她骨子里的理想,一夫一妻相爱制。
怎么办哪?所谓,先入为主。康王,尚未谋面。而且,赵构将来爱不爱她,她不知道。而这个人,事实摆在面前。为了她,他是什么办法都想了、做了。古代男子,能够为情如是,凤毛麟角矣。
然而,万变不离其宗啊,“天命!”她只能依天命,尽人事。
“紫萼,这三个是你前世的有缘人。其中一个,你前世与之情约三生。另外两个,你与之皆有过一段姻缘。他们皆已转世人间。如何把握分寸,你要慎重。”
观音娘娘的话,萦回耳际。
可眼前的这个人,要如何是好。爱她,不是他的错。爱是没有规则,没有道理可言的。什么时候开始爱了,就什么时候开始乱了章法。她真的不愿意伤他。如果可以切开的话,她愿意留一半给他……
“你怎么啦?我都干等半半个时辰了。”
她睁开眼,看他着急的样子,真是心有不忍,可也得如实说啊。虽然不能答应他,可他用情如斯,总该有权知道,她的心,她的选择。她吃力地坐起来,沉重而黯然地,尽力用平缓而温和的态度语气道:很遗憾,我不能答应你。
虽然,我也很想能够选择你,能够好好爱你。可是我无权,我也不能。人,除了情感需要,还有责任。我对康王,对吴家,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既然靖康帝已经下旨,那我是康王的女人,就是不争的事实。我岂能让他,丢了女人,丢了尊严。我有责任为他维护起码的尊严。另外,你们就要大举进兵大宋了。作为他的钦命女人,我有责任,去守护他,或者说,彼此守护。就算他对我没有爱,我也应当,与他同生共死。
既然,靖康帝已经下旨,那么吴家就是赵宋皇家宗亲外戚。如果我抗旨,势必给吴氏一族,都带来灾难。这,在三从四德的汉人眼里,叫咎由自取。不仅没人同情,还会落下笑柄。华夏民族,百事孝为先。我岂能对父母,对兄弟,对吴氏家族,如此不孝不护,如此不负责任?
其次,凡事讲个先来后到。汉人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但凭父母说了算,何况皇命乎?虽然我认识你在先,但奉旨更先。我半路溜走,可以自圆其说。而我若成了女真的女人,天地不容。
其三,康王是女人多多,此系我之难以接受。所以我才事先“溜号失踪”,游山玩水地潇洒一回再说。可最终,还是要认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