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的人。当然这只是心底的暗自判定,其实凌雪表面上对凌星凌月还要更疼爱些,同时也与凌冰凌云关系亲密。实际上在凌风心里同样视凌雪为自己最亲近、最重要的人,所以今天凌雪出城作战而凌风不来送行就显得格外令人困惑。
凌雪挥去因为没见到凌风的些许失落,轻笑道“算了吧!那家伙没能入选肯定正火着,你现在去招惹他不是火上浇油吗?说不定就把气撒你身上了!”
凌星不服气地扬起下巴“我还火着呢!本以为能像你一样从此成为一个万众瞩目的将军,谁知···!嘿!气死了!”
昨天两人在政厅见到父亲已经是深夜了,不但没能求得一个加入预备队的机会,还被老爸不耐烦地吩咐卫兵“送”回了家,彻底断送了借此一战扬名立万,做一个像梅丽莎那样威震东部半岛的女武神的夙愿。
今天的凌雪已被东灵人民称为新女武神,那份飒爽英姿、那种被全城男孩子用热烈而敬畏的目光注视的兴奋、以及一千二百名东灵最优秀骑士的誓死追随,所有这一切都令凌星凌月眼红得要死。不过现在看来是没什么指望了。
姐妹三人这边在依依话别,谁也没发现几十米外正得意洋洋看着她们的凌风。因为这家伙此时已经身着雄鹰骑士团的黑甲,连遮住大半张脸的头盔也提前套上了,不仔细分辨,谁都看不出一群统一着装的骑兵里正隐藏着一张阴险的笑脸。
十分钟前,无精打采躲在角落里,本来只打算等姐姐下来就过去道个别,然后目送雄鹰出城的凌风注意到一个骑兵东张西望地离开队列,捂着小腹跑进居民区一个偏僻的巷子里。而那里有一个公共厕所···于是,五分钟前,凌风将被他打昏的骑兵一身装备连同军籍牌搜刮一空,再把人家藏在最靠里的隔间里。可怜那个骑兵刚拉到一半···“对不起啦,兄弟!其实你应该这样想:你是被人打昏才没有出去打仗,别人自然不会说你是逃兵。那么你就可以理直气壮留在家里睡大觉,既不用冒着生命危险在外面拼死拼活,还能得到大家的同情安慰,何乐而不为呢?想开点,想开点···”
所以呢,三分钟前,凌风凭着军籍牌上的部队番号找到了自己的小队。正好军号吹响,趁机上马准备出发!小队长开始点名。
“···徐逸凡!···?···徐逸凡!!!”
凌风猛然惊醒自己脖子上那块金属牌好像就刻着徐逸凡三个字,赶紧扯着喉咙报到。
小队长怒吼道“身为雄鹰一员居然不懂得随时保持注意力集中!你还是滚回去守城门吧!给我记住!我不会因为你是刚分来的新兵就特别关照你!如果不想死就随时竖起耳朵听从我的号令!要是因为你导致全队的阵形发生混乱,不用云都人动手,我会亲手劈了你!听明白了吗?”
“是!听明白啦!”新兵?凌风肚子里笑开了花,运气竟会这么好的?如果是熟人,尽管戴着头盔,就刚才队长鼻尖贴鼻尖冲自己吼的劲儿也足以发现漏洞了!结果徐逸凡居然是刚来的新兵!不但队长没发现凌风是冒牌货,连一旁的几个队友也笑嘻嘻的没察觉到任何异样。
号角声再次响起,并且拉得很长。代表了东灵最强战力的雄鹰在一片人喊马嘶的嘈杂中,从大开的城门鱼贯而出。由于东灵培育的战马无论是负重还是速度都优于大陆其他地区的马匹,所以即使雄鹰骑士人马均佩戴了较重但防御力极佳的夹层护甲,看上去似乎异常笨重,然而他们在速度方面甚至还胜过云都骑兵少许。当城市人口和经济实力很难在短时间里提升时,增强军队战斗力的努力又回到一句老话上:兵贵精不贵多!
五年前败于血燕骑蹄下之后,东灵军械部门进一步改善了雄鹰的装备,虽然牺牲了机动性上的绝对优势,却令骑士和战马的防御力提升了一倍以上!毕竟兵员紧张的情况下,尽力保护战士安全才是当务之急。加上凌雪对雄鹰的日夜苦练,现在这支雄鹰骑士团与五年前相比已经强大了许多,经历过五年前那一战的士兵无不怀着报仇雪恨的心态来看待眼前与血燕骑的战斗,并且充满了必胜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