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12岁的年纪,已经懂了很多了。小孩子也有朦朦胧胧的爱,说不上是真正喜欢一个人,理由也很简单,可能因为他数学好,也可能因为这个同学英语口语好,说话很动听。
就是在那样青春烂漫的年纪,她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因为每天晚上一闭上眼,蒋夜莺就想起了自己枉死的父母,凶手虽然已经伏法,可人死不能复生,又有什么用呢?
她的照片被刊登在各个媒体报纸上,由于年幼时,她的长相就很美,导致大家更对她心生爱怜。然而这份怜悯饱含歧视的意味,更有种美女多难的况味。他们同情她这么漂亮的小孩子竟有这样的遭遇,然而仅仅是饭后闲谈,没有人会实质性帮助她什么。
真正让她觉得难熬的是同学间不经意的一句闲谈:“我最讨厌她了,每天上报纸,说不定心里很开心。毕竟自己的脸像是明星一样,每天被几万人看着。”
“几万人,那不是好几个学校的人数了?她出尽风头了吧?”
“对啊,而且她不是被叔叔养着吗?吃好穿好,我看她根本就不会因为父母的事情难受,没准心里还沾沾自喜。”
“真是可怕啊!”
“而且小时候漂亮,长大都会很丑。别得意了,丑八怪!”
“哈哈哈哈!”
“……”
蒋夜莺觉得很不安,也很愤怒。
她凭什么不能有安稳的人生,家里的事情已经让她接连遭受打击,就连微笑着继续度过余生都不允许吗?
她们是太平洋警察吗?管这么宽。
也是在那一刻,她才意识到:这个世界很残酷,并不是所有人都对她充满善意。所有接触她的人都戴着伪善的假面,真实的脸在那一层坚硬的硬壳之后,无论怎么碰,都碰不到。
即使面具上的笑容很美,那也是假的啊!
蒋夜莺选择了拿家里的剪刀自杀,实际上她怕疼,此刻又只得不怕。她小心翼翼,学着电视剧里的样子,将剪刀抵在了手腕上,重重往下一滑。
疼!
她的剪刀咣当一声落地,缩回发颤的手。鲜红色的血液喷涌而出,不住将她的白裙染上红色。
蒋夜莺疼得冷汗直冒,突然有人从背后拥住了她……准确地说,只是从背后将她蜷缩在一起的手扯开,帮她涂抹防止伤口进细菌的药膏,紧接着包扎。
是她的小叔叔。
一时间,蒋夜莺很羞愧。
胡离什么都没说,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此时得平稳下心情,好好安抚她的情绪。
他不懂照顾小孩子,更不懂照顾女孩子。既然不会说话,那么索性不说。
也幸亏,小孩子下手不重,玩儿似的,伤口并不深。
蒋夜莺很愧疚,之前是小叔叔救了她,现在还是小叔叔救她。
为什么要一步步把她从痛苦的地狱里脱离回来呢?明明人间也并不美好。
胡离垂下细密的眼睫,风轻云淡道:“下次用剪刀的时候小心一点,只要是有刃的东西,都会伤人。也不是每一次,我都会凑巧经过。”
他的意思很明白,他不是超人,无法无时无刻不照看她,也无法拯救她,一次又一次。
狐狸叔叔很聪明,没有揭穿蒋夜莺心底的小秘密,反而是用成人的方式,与她一起守护这些故事。
蒋夜莺反应过来,再次对上胡离的眼睛。明明三十而立,岁月却待他温柔,没有捎去任何沧桑感。
胡离问:“在想什么?”
蒋夜莺摇摇头,说:“我记得收集到的物证里有一本日记,我想看看。”
“可以,我和上级申请过了,这桩案子由我们协助当地警员进行调查。”
又能和狐狸叔叔共事了吗?蒋夜莺嘴角上扬,慌忙说好。
胡离探究一般看向她,似乎是察觉她那难以抑制的愉悦,不禁皱起眉头。
查案是很严肃的事情,她有什么可开心的?很明显,心态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