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拒绝刻在了DNA里(1 / 3)

自从知道自己穿越进ABO的世界之后,方敛一边安慰自己一边泪流满面,一边泪流满面一边为自己以后的直男生活出谋划策。孙子曾说过,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深知此理的方敛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就“身残志坚”地努力回忆这本小说的具体内容和故事情节。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的方敛模模糊糊的想起这本小说的主角攻名叫江荀,是个狂拽酷霸炫的总裁。江荀和主角受方文州在一家南城的咖啡馆里一见钟情,从此二人开始了你追我赶打情骂俏恩恩爱爱的虐狗生活,并在小说的结尾结成夫夫,成功生下了一对龙凤胎。

小日子过得简直身在“天堂”。

但这些却都是方敛的“地狱”。

为了躲避江荀,方敛7岁的时候在家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让他两个爸爸给他改名字,两个爸爸好奇又宠溺的问方敛要改成什么,方敛激动的回答:“方三!方四!方狗子!”,他们为此十分担忧儿子的审美问题,还专门请了个老师给方敛提高审美能力

没有达成“丑化”自己目的的方敛只能退而求其次的把方文州改成了方敛。

再大一点儿,方敛已经对南城的所有咖啡馆都了如指掌,比它们的老板更像它们的老板。

总之无论做什么,都要把“拒绝遇见江荀”六个大字印在脑门上!刻在基因里!当成人生座右铭像神灵一般信奉!

方敛每天都会把回忆起来的情节复习一遍,就这样平安渡过了18年,还考上了南城最好的A大。

大学开学的最后几天,方敛约了两个朋友出去骑单车。

骑着车的方敛穿着简单的白T恤和浅蓝色休闲裤,迎面而来的风将他额前的黑发微微吹起,露出了秀气的眉毛,一双亮晶晶的狗狗眼就算不笑也十分可爱。

朋友之一的宋临跟在方敛身后,见他白净的皮肤在阳光底下透着光,再看看自己的皮肤,同样都是被太阳晒,他还抹了防晒霜呢,为啥方敛就能那么白?酸溜溜的对着方敛的后脑勺问了一声,“小敛,你到底是吃啥长的?为什么那么白那么好看!”

方敛头也不回的说:“那你就得问小鹿了,毕竟他恨不得把我当女生养。”,方敛的男妈妈叫林鹿,是个热爱艺术的钢琴家,方敛喜欢叫他小鹿,林鹿本人还挺喜欢,说显得他年轻不少。

把车骑在宋临旁边的楚家洋连忙对宋临说:“临临,你也好看,不用羡慕小敛,你俩各有各的美。”

宋临嫌弃的看向楚家洋,“你离我远一点,一身汗臭味儿。”

楚家洋笑着说:“行行行,那我骑远点。”,然后一米三回头的把车子骑到了方敛前面。

方敛的朋友不少,可最亲近的就只有宋临和楚家洋。宋临在方敛高二的时候才转到他所在的班级,俩人性格志趣相投,而且宋临还是个Omega,所以方敛就和他成了好朋友。至于楚家洋嘛,宋临的青梅竹马,也是林鹿好朋友楚易宵的儿子,跳级来到了他们班,Alpha,宋临的忠实追求者,憨憨帅哥一个。

方敛三人原本有说有笑的在宽敞的马路上“翱翔”,却被一个哭叫着的女孩儿和几个顶着一头的杀马特发型的小混混打断了进程。

仔细一看,还是有着七彩发色的潮流小混混呢。

跟他妈一堆跳动的彩虹糖似的。

方敛最见不得的就是别人欺负、侮辱女生这档子事儿,方敛迅速按住刹车,朝宋临说:“临临,你去安全的地方报警,我和家洋去会会他们。”,宋临点点头。

见宋临把车开远,方敛用一种十分轻浮的语气向混混们喊道:“喂!几位小哥哥,要不要考虑带带我们呀?”。

几个小混混闻声停下了动作,回头看向方敛和楚家洋。

一个黄毛混混眼睛一亮,在红毛混混的耳边说:“老大,那白衣服小子长的不错啊,瞧那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个Omega。”

红毛混混没有说话,只是盯着方敛的眼神里充满了玩味。

见他们没有回话,方敛和楚家洋缓缓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