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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吃完饭,我想着终于可以离开了。
这尴尬的气氛,着实让人难受。
谁知秦雨柔突然开口,“我有个提议,我觉得我们需要住在一起,你觉得呢?”
我懵了:“啥?”
秦雨柔一本正经的说:“我们是合法伴侣,不应该同居吗?”
我后知后觉的点头:“你说的对。”
我不是没想过这件事。
毕竟都领证了,肯定是要住在一起的。
只是秦雨柔说出来的话,怎么听着那么别扭?
有个提议?
我们需要住在一起?
我哭笑不得。
我搬到你家,或者你搬来跟我一起住,好不好?
不是挺简单的吗。
咋搞得这么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