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柳漫桐,不是平日里我惯常所见的模样。
她穿着一身鲜红色的高定礼服,脱去了松松垮垮的衣服,凹凸有致的身材一览无余。
耳朵,脖子还有手指上,带着名贵的,我不认识的珠宝。
配上烈焰红唇,衬得她越发明艳动人,高端大气。
可是在四十五分钟以前,她还给我发信息,说她正在为了我们尽早结婚摆地摊货。
难以置信地多看了好几眼,我心口慢慢被一种压抑不住的难过吞噬。
只见柳漫桐漫不经心地晃动着手中的高脚杯,坐在一群贵公子和名媛小姐之间。
神色之中全是高傲。
有人问她,
“诶,你还打算玩那个舔狗多长时间啊?当初你和我们打赌,那舔狗愿意给你花100万,怎么样,现在花够了吗?”
柳漫桐轻轻蹙眉,语气有点不屑:
“李银川那是真穷,我联合我妈我弟骗他,说我家要钱,他现在还往死里打工给我凑呢!不过最近他睡觉的时间都缩短到了两个小时,也许快了吧!”
柳漫桐左边的女生捂嘴笑了,接话:
“他怎么那么蠢啊,一百万对我们这种人来说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他是不是爱你爱疯了,才那样去挣钱?”
柳漫桐听到这话,许是很反感,一个哆嗦,赶紧反驳:
“别说什么爱不爱的,反正我是瞧不上这种一无所有的穷光蛋。我妈我弟弟,当初答应配合我,也就是闲得无聊,顺便想看看,我这个柳家大小姐的魅力到底有多大。如果非要说爱嘛……”
柳漫桐忽然变得娇羞起来,脸颊处浮起淡淡的红晕。
众人起哄的声音跟着起来,齐刷刷的把目光转移向了出现在角落里,穿着一身西装的男人。
“看来这么多年,还是初恋最难忘啊!”
“谁说不是呢!柳家那种配置,可不得挑选人家凌阳这种归国的白月光?”
听到这里,柳漫桐的耳朵也像天边的火烧云一样泛红。
她抑制不住自己甜蜜的微笑,羞涩的模样是我和她在一起七年,都没有见过的样子。
原来,这个才是她真正喜欢一个人时的模样。
我低头站在门外,因为一日三餐都是把一个馒头,掰成三份来吃,每天又是这样的高强度打工。
身体已经眩晕虚弱地受不住。
心脏则像是被钝刀,一下一下活生生地凿着。
却还没完,我看见那个叫凌阳的,十分优雅地带着一支玫瑰花,单膝下跪在柳漫桐面前。
柳漫桐的眼睛,霎时像盛满星光那般璀璨。
她一手捂着嘴巴,小声又甜甜地叫着:“凌哥哥!”
另一只手已经迫不及待地伸手去接玫瑰花,表达着自己的欢喜。
凌阳也看着她笑,自然而然地把一个钻戒套在她的手指上,问着:
“漫桐,我喜欢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话语一落,就有漂亮的彩带和玫瑰花瓣从头顶飘落。
声音起哄着“嫁给他!”“嫁给他!”
柳漫桐也不负众望,激动地立刻起身踮脚,和凌阳紧紧相拥,含泪热吻。
他们像是要把彼此抱到骨子里。
他们的吻那样缱绻绵长,好像天长地久,他们注定是华灯初上里,幸福的佳人才子。
可是,我呢?
我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