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大手攥住,钝钝的疼痛感传来。
我点了根烟,企图借尼古丁麻痹自己的神经。
我突然想起了我与程清清的过去。
曾经,我们是大学同学,开学典礼上见她的第一眼,我便被阳光开朗、明媚娇艳的她所吸引,一眼万年。
我坚持不懈地追了她两年,不畏风雨,穷追不舍,终于抱得美人归。
在一起八年,我疼她入骨,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
即便她性格娇纵,我也处处纵容。我包容她所有的小脾气,满足她所有的无理要求。
我像是一个舔狗,做尽一切卑微的事。
本以为舔到最后就能应有尽有,可自从她的竹马何瑞阳回国后,她为了何瑞阳一次又一次地忽略我,我才明白,自己付出再多,也终究捂不热这颗冰冷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