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我告诉你,我叶九歌不再是从前的叶九歌,你们从我身上拿走的,带来的,我会一件一件的讨回来,再以数十倍的方式还回去。”
“所以你们要做好准备啊。”
叶九歌笑得像个妖孽,更像个魔鬼,她的面上带着肆意的笑,可眼里却没有半分情绪,像是深不见底的幽潭,要将人吞噬。
倒在叶肇怀里的叶思语已经被像是疯魔的叶九歌吓到忘了呼吸,忘了疼痛。
在她的背影消失在拐角,肩上的疼痛一股脑涌上心头,猛的让她窒息,彻彻底底的痛晕了过去。
走远了的叶九歌才隐约听到身后传来叶肇的声音,像是在叫“大夫”?
呵!可笑。
若是大夫能接上叶思语的手,她叶九歌叫他爸爸!
今日一事,全府皆知,许是叶肇放话不准传出消息,才没让外头晓得。
不过也是,当日风光无限的大小姐竟然被一个全洛安城都人尽皆知的废物废了手臂,这要是传出去,她叶思语还不如死了算了。
回到云霄阁的叶九歌把鞭子和剑放在桌上,她向来爱惜这些东西,现代的手枪她一天不知道擦多少回。
如今到了这里,能有这么颜值高,手感好的剑作陪,也是满足了。
“对了,刚刚叶思语叫你什么来着?哦,银霜剑!倒是个好名字。”
叶九歌拿着帕子上上下下把剑鞘擦得光鲜亮丽,又抽出剑刃,仔细的擦拭。
也不知道她是手贱还是怎的,又一次被剑刃割到手指。
叶九歌不禁皱眉,显然对自己有些无语。
一天被割两次,叶九歌,你也真是够可以的。
这次割的口子有点儿大,血争先恐后的往外冒,叶九歌只好起身在柜子里找了一张手帕缠住手指。
再次回来想吧剑刃上的血渍擦掉时,却发现剑刃上锋利光滑,一点儿没有血渍。
叶九歌没多想,把剑收回剑鞘。
经过今日一遭,想来叶思语也能消停几日。
午后的烈日灼心,吹来的风都带着燥热,让叶九歌犯起了困意。
她从来随心所欲,困了自然就去床上躺着了。
估计是古代的木质房屋好,在床上躺着的叶九歌也感觉不到太闷热,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当叶九歌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
昏黄的夕阳从精致的窗棱投射下来,整个屋内染上温暖的色彩。
从早上到现在都没进食的叶九歌,胃部开始火辣辣的隐隐作痛。
她撑起身子坐起来,掀开了身上的被子,发现手指上缠着的手绢竟然变成了纱布。
嗯?
谁帮她换的?
正当她疑惑思索着这叶府有哪个人会冒着得罪叶思语等人的风险来帮她换纱布时,门口传来了响声。
叶九歌寻声望去,只见一个穿着粉色侍女服的小丫头端着铜脸盆走进来,全然没有发现坐在床上的叶九歌,自顾自地将脸盆放在洗漱台,把白帕子挂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