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1 / 6)

新家搬进来已经三天,跟旧家一样是租的,租金贵了一倍,但面积也实现了飞跃,一百四十二平,两室一厅,正南正北向,北面带一个户外阳台,临街俯视四环边上的一条窄河。妻子喜欢这风景。搬家当天,撞巧了北京今年入秋以来最大的暴雨,前脚家具卸车,后脚天就漏了。我感慨运气好,险遭落汤鸡,妻子不屑说,是她提前查了皇历,严选出吉时才躲开大雨,哪来那么多好运气。我本想夸一句,但怎么措辞都觉得太谄媚,最终没张开嘴。我知道我应该说点什么的。身处婚姻的人都应该多赞美自己的另一半,连朋友圈那些信口开河的情感公众号都懂的道理。

那场暴雨持续了整个下午,至黄昏放晴,激涨的河面上架起一道彩虹桥,站在阳台向下望,似一条人生捷径,引领逐梦者朝对岸更贵的别墅区拼命。用妻子的话说,房是租的,但风景是实打实的,花多少钱换多少快乐,这世道就算公平。总之,我俩心情都不坏,就是件好事。一切本无懈可击,然而——三天了,一股不知哪来的恶臭始终不肯放过这个家,再往惨说,那恶臭毁了一切好兆头:河水,彩虹桥,梦寐以求的落地窗,以及我与妻子之间正尝试修补的关系。那股臭真的很难形容,一阵阵地凭空涌出,忽稠忽稀,平均每天能闻到七八次,妻子受迫害的次数应该更多,因为它主要集中在南屋(妻子的房间兼工作室)和厨房,如果不是我负责做饭每天要进出厨房(同在南面),可能根本没机会闻到,毕竟大部分时间我都在北屋活动。算起来,我跟妻子分居有半年了,从旧家开始。旧家位于百子湾,一居室,六十平不到,但采光极好,晴天窗帘不拉死,清早总有一束晨光会攀着妻子的脚踝跋涉至下巴,我喜欢拖到那束光完成它的旅途后再下床。彼时我们养着一只猫,是妻子认识我之前捡回来的流浪猫,母的,无品种可言,通体白毛却惨黯无光,唯独两眼之间鼻头以上那一小块毛是橘黄色,状似一道闪电,妻子耍巧思取名霹雳。霹雳结识妻子比我早,捡回来时就有四五岁了(宠物大夫判断),等同人至中年,该懂的都懂,例如带眼识人。我儿时被猫挠过,怕猫,因此决不会主动跟它接近,铲屎,剪指甲,梳毛这些更是靠边躲,对此霹雳也心知肚明,它总是等我离了床,再悄咪咪地蹦上去,轻舔妻子下巴上的光斑,唤恩人起床。这画面倏地在脑海中闪回时,总会勾起我对旧家的怀恋,尽管其中裹藏着无尽唏嘘。婚后三年,我们一直住在那小六十平里,甜蜜在先,酸涩接棒,直到某天爱忽而不再,彼此再无话说。分居后我睡客厅沙发,平躺伸不直腿,腰酸到彻夜难眠,如今换了大房子,整个北屋供我睡,待遇升级,没什么可抱怨的,这是真心话,何况我也没资格抱怨。虽说感情走到这一步彼此都有责任,但物质上让这个家撑到今天的人是妻子,说白了,我是个靠女人养活的三十岁男人,我当然没有为此感到骄傲,更不可能坦然,只是三年来已渐渐习惯。我也不是没工作,上大学读的戏文系,毕业后经熟人介绍,加入一个民营小剧场,老板是个复读三年砸钱托关系也未能圆梦中戏导演班的富二代。差不多有一年时间,我的主业是跟一帮自命不凡的青年导演和演员瞎混,吃顿烧烤有时还得大家凑钱,写剧本倒更像副业,后来干脆连家门也懒得出,一个编剧本来也没必要每天在剧场里闲晃,跟养猪的不涉足屠宰场一个道理,顺带省了上下班的通勤费跟来去路上那俩小时。第一年写过两个本子贱卖了,维系了三年的单身生活,结了婚就捉襟见肘,邪门儿的是婚后写的东西再没卖出去过半个字。我想象可能是上帝突然闭眼,瘫进摇椅里说了句,不想再看这傻逼写的垃圾了,于是天底下的导演、观众、制作人都乖乖听令。我一度也无比焦虑,但焦虑久了也就疲了,不得志被我当作人生常态。任何一个三十岁的男人,认为自己得志才反常。怀才不遇的痛苦倒是从来没有过,因为我清楚自己没什么才华,不过想靠写字谋生,青春期那几年每天看小说,闲来写过几篇小文投杂志中了稿,便猖狂到认定今生抓笔吃饭,自坑自埋,赖不着谁。近两年其实我也没闲着,反复在修改一个剧本,只是毫无进展。两年间,笔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