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处的人。”
我非常了解她的心情,她一向不知道自己的存在价值。
“胡说,玫瑰。”
“以前你们还可以说我是个美丽的女人,现在——”她伸伸懒腰,毫不遗憾地说,“现在我都老了。”
我说:“但愿你会老,玫瑰。那就天下太平了。”
可是远着呢,她并没有老,我可以想像她年轻时的模样。一只洋娃娃般动人,却毫无思想灵魂,但现在,她的一只眼睛就是一首引人入胜的诗歌。也许十年前认识她,我会约会她,但我不会像今天这样爱上她。她错了。
她说:“家敏,我非常欣赏你的个性,但现在就谈到爱情,未免言之过早,我们做个好朋友如何?”
“好朋友……”我喃喃地说,“我才不要做你的好朋友,一旦打入好友的族类,万劫不复。”
“你是个任性的男孩子,要什么就要得到什么,这种例子我也见过。”
我睹气,“你一生就是忙着被爱,请问一声你可爱过人?”
“也大小觑我了。”玫瑰静静说,“当然我爱过人,而且没有得到他。”
我大大吃惊,“你没有得到他?”这是不可能的。
“你以为我是什么,无往不利的神奇女侠?他不是不爱我,但是他过于自爱自私,他情愿被爱,而不愿爱人,因此与别人结婚了。我效法于他,但不久就发觉爱人尚有一分痛苦的快感,但被爱除有窒息感以外,就净得沉闷,我决定离婚。”
我呆呆问:“那个男人……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我说过了,一个极端自私的人。”她说。
“他干什么?”我酸溜溜问。
“家敏,我约了朋友,现在要出去一下,送我一程如何?中午约了大哥吃饭,你要不要来?”她站起来。
“玫瑰——”
她握住我的手,“我明白,”她温柔地说,“我全明白。”
她不说还好,说了我益发心酸,她在过去那十年中,不知应付过多少向她示爱的男人,这种温柔体贴的安慰之词是她一贯的手法,我做梦也未曾想到骄傲的我也会沦为那些芸芸众生的一分子,我为自己伤心。
在车中她问道:“我那大哥最近在做些什么?”
“跟公务局打官司争地。搅脑汁将国际银行改建,但电脑室搬之不去,夜夜为它失眠。还有设计新机场……”
“可怜的大嫂,嫁给一具机器。”她笑。
“黄太太跟他很处得来。”我说。
“更生姐有英雄崇拜,”她说,“女人都有这样的幼稚病,于是男人们都跑去做建筑师律师医生,诗人们酸溜溜地低毁女人拜金。”
她说:“其实不是这样,男人身任要职时的工作满足可弥补其他性格上的缺陷,女人不能抗拒。”
我很倾心她这番新鲜的论调,多么聪明的女郎。
她说下去,“其实我大哥有什么好处呢?他的优点全部都写在一张名片上。遇到更生姐,实是他毕生的幸运,我或是城中唯一不崇拜他的女人,故此我将他看得一清二楚,大哥除了那一门专业本领与数个衔头,什么都没有。”
我不服气:“他还是黄振华,著名的黄振华建筑师。”
“那不是已经印在名片上了吗?”她笑。
她下车时拍拍我的手背,“好好做事。”当我是一个孩子。
我握住她的手一会儿,她随我握着,像一种好心的施舍。
见到她不开心,见不到她,亦不开心。我这生这世就是这样过了。
我看着她背影,才开车回写字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