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凭借手握剧本的优势,制订了各种与女主邂逅相遇的场景。

那刷脸熟的频率,比男主还积极。

一来二往,三番四次,过五关斩六将。

终于,我不负众望,成为了女主的闺蜜。

但是她不对劲。

居然一心想让我做她的嫂子。

1

我穿书了。

穿成了吃喝不愁还被一家子捧在手心里宠大的镇国公独女。

明明是个顶级的人生配置,却是个作死的恶毒女配。

不错,就是那种专门为了促进男女主角感情线而设定的,男主的爱慕者之一。

纵使男主虐她千百遍,她待男主如初恋。

对女主却小动作不断,今天小陷害,明天大惩戒,坏得一批。

所以,她的结局嘛……

没能如愿地嫁给男主,一道圣旨把她赐给了身怀绝症的病秧子王爷。

圣旨下达那天,她一哭二闹三上吊,最后一头扎进了湖里……gameover了。

唉……我实在想不明白,咱有钱有权又有颜,干嘛非得受这爱而不得的苦?

小仙女下凡历劫呢?

我看着铜镜里那张绝色容颜,摸了摸自己的脸,啧啧啧……狗男主不爱我,真是瞎了狗眼。

不过,她混她的,我混我的。

只要对男主不痴迷,对女主不使坏。

搬个小板凳,嗑着小瓜子,旁边还有丫鬟小姐姐扇风伺候,这美滋滋的生活,足以躺平潦倒半生……

只不过,作为一个对绣花、焚香、品茗样样不感兴趣,被家里宠得不学无术的笨蛋美人,如此这般的生活虽然舒适又惬意,但时间一长,难免会让人感到些许无聊。说白了,就是闲得发慌,想找点乐子。

于是乎,在我穿书后的半月余,迎来了第一次大型联谊活动——长公主举办的马球赛。

据我所知,这是原故事里男女主角一见钟情的一个背景设定。

在这场戏里,我顶多算背景板里一个无足轻重的群众演员,还是连特别鸣谢和姓名都没有挂出来的那种。

不过,我还是决定去友情客串一下。

顺便去吃个瓜。是顺便哈。

2

马球会上,太阳当空照,人群熙攘。

作为国公府独女,我显然是个VIP,所安排的座位既能遮风挡雨,还有瓜果和奴仆伺候。

斜眼看去,左手边那地方看起来更气派,连坐垫都是加厚版的。

坐在上面的人,估摸着就是比我高一个级别的SVIP——尊贵的王爷们and亲爱的公主们。

哦……

不能忘了正事。

我得找找哪个是益王。

那个面瘫且高冷,只对女主温柔以待的腹黑男主。

以后得离他远远的……

我朝左手边东张西望,试图辨认书中的命定之子。

我找哇找哇,在红橙黄绿黑的绫罗绸缎中,一抹白色身影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这人皮肤很白,鼻梁英挺,头发简简单单用一根玉簪挽起,几缕不听话的发丝随意垂在两边,洒脱而不羁。

一看就是个婉约派。

阳光下,风清扬,白衫飘,纤长清瘦的身形立在那儿,宛若谪仙。

啧啧啧,果然是纸片人,但凡能描绘漂亮的字眼往上堆就没错啦。

益王,就是他吧?

唉,突然想起张无忌他妈那番至理名言——越漂亮的女人越会撒谎。

男人,应如是。

我心里暗暗叹息,如此绝色佳人,唯有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许是我的目光太过热烈,那人突然转过头来,与我四目相对。

呃……

我条件反射地移开了视线。

与此同时,啪的一声,肩上传来轻微疼痛。

顺着那把敲打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