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林清越以要去城里买两件像样衣服,为明天的相亲领证做准备为由,去了一趟城里。

增光大队在城郊,离县城不远,走路一小时,牛车只要半小时。

林清越手里捏着田芳云给的十块钱,眼底满是嘲讽。

活了十八年,还是第一次从田芳云手里拿到钱。

为了让自己顺利嫁去谢家,田芳云是下了血本。

这年代的衣服虽然不贵,但想要买好的,十块钱根本不够。

只能勉强买套普通的衣服罢了。

但也比林清越身上用田芳云旧衣服改的,满是补丁的破衣服好几百倍。

林清越背着最大的两朵灵芝,去供销社,花了八块钱,买了一套白色的衬衣和深蓝色裤子。

这年代,街上不是黑色灰色就是蓝色,平日很少人穿亮色。

俗话说的:想要俏一身孝。

穿白色会给人清纯动人的感觉。

许是随亲生母亲,林清越天天风吹日晒,皮肤却白嫩水灵,五官更是精致。

这白色衬衣穿她身上,更衬得她肤白貌美,玲珑有致。

买完衣服,她急忙背着灵芝,去县医院附近溜达张望。

她本打算明天一早,去山里采了蘑菇再来,顺便在医院附近的黑市卖蘑菇,一边打听消息。

初春的蘑菇鲜嫩爽滑,营养丰富,城里人最爱这一口。

计划赶不上变化,被田芳云一句要嫁去谢家打乱了。

这会儿,她只盼着能早点遇到当年那位医生,否则她手里的灵芝就错过最佳出手机会了。

前世,她也曾在山里迷路,寻到过这一丛千年灵芝。

只是那时候的她长期被田芳云压榨,总奢望被关注和宠爱。

采了灵芝后,她全交给了田芳云。

田芳云确实激动的夸了她几句,且之后半个月都没打她。

后来才知道,田芳云这么激动,不是因为她乖巧懂事能干。

是那天她刚好在医院,听到几个名医寻找千年灵芝的消息。

她拿着林清越冒死采的灵芝,以林婷婷的名义交给了那医生。

不仅换取了大量钱财,还得到了部队首长的嘉奖。

原来那灵芝,是给那老首长救命用的。

而林婷婷靠着那恩情和嘉奖,即便还没跟谢南予领证,也避开了被下放的危机。

后来更是在谢家以功臣自居,趾高气扬,颐指气使。

甚至连后来谢南予晋升,都觉得是她的功劳。

这一次,林清越不会再傻乎乎把灵芝给田芳云。

况且林婷婷也重生了,这灵芝她必须立刻送去医院才行。

眼看太阳快下山。

林清越心里着急,进了医院大门,想去里面碰碰运气。

不料一辆军用吉普车从医院里头出来,直直撞向林清越。

林清越心里想这事儿,也没看路。

一抬头,吓得脸色苍白,一个踉跄跌坐地上。

完犊子……

她才刚重生没几天,又要嘎了吗?

劲风袭来,林清越本能闭上眼睛。

脑海里浮现前世被丈夫陆倾凡和他青梅苏明雪殴打致死的痛。

隔了两世,疼痛依旧深入骨髓,疼得她浑身僵硬,冷汗连连……

“你没事吧?”一道着急的声音响起,抽回了林清越的思绪。

“同志……”

林清越迷茫的睁开双眼,一个身着军装,身形高大,五官精致的俊朗男子,映入她眼帘。

林清越有一瞬间愣神,还以为是自己见到阎王了。

阎王也穿军装吗?

“同志,你怎么样了?要去医院看看吗?”谢南予一身军装,眉头紧皱着,眼底带着一丝不耐。

他们天不亮就去了山里,兜了一天,什么都没找到。

任务没完成,回来被领导骂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