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户籍(2 / 2)

财物。还要找五个乡邻签字作保,证明带走的人畜来路合法,再找一个近亲的男丁或者户主,来承诺你走以后,如果在下次交税服役前回不来,那么你的赋税由他来承担。不过我都帮你把这些解决了,也省得你来回折腾。”

里正接到这个牒文,先核实一下里面写的情况是否属实,如果属实,签字往县衙送过去。县里负责这个工作的是县尉,他也要再核查一下情况,签了字再往州郡一级的官府上报。

州府负责审核发放“过所”的官员是“户曹”,他根据县里上报的材料来判断是否应该给您开具介绍信,如果材料不完整,他会用书面形式要求县里继续调查、上报、补充情况,直到他决定是否给您开信为止。

贞观年间,官府的办事效率还是很高的。您的申请报上去没几天,“过所”就批下来了,基本上是把你写的东西照抄一遍,后面有负责的官员批示“任去”,还有签名和州郡官府的公章。

拿到“过所”以后,你就可以一路过关西漂了。按唐朝的规定,行人过险要地方的关卡和过河码头的时候,守卫必须要查勘每个人的“公验”,查完没有问题就签字盖章留记录,以备万一出事后追究责任。然后,行人进入州县、城市,也有可能被要求出示“公验”勘察。

一般情况下,“过所”的有效期是从签发日期开始的三十天之内,过期无效,抓住就打。不过好在申请延期比较容易,只要有正当理由,往所在地官府上报一下,官府一般都给批准延期。延期以后的“过所”,就能当暂住证来使用了。

当然,每个月都申请一次延期实在是很麻烦,但朝廷定出这样的规矩,就是为了催促您尽早返回原籍——今年的租子还没缴呢!

王主簿道:“待会就都办好了,刘伯,这种小事干嘛还亲自来,让下人过来办了不就好了。”

刘伯道:“不亲自来我不放心啊,这是我家少爷的结拜兄弟,还是少爷亲自吩咐的,我亲自来比较好。”

“原来如此,李小哥失敬失敬,改日我去府上看望老师,咱们再聊,今日公务繁忙,怠慢了两位。”

李凌威说:“大人哪里的话,是我们叨扰了。”

刘伯道:“那主簿你先忙,我带着李贤侄先回去了,改日请你喝酒,告辞了。”

王主簿道:“东西待会有人送到府上,咱们改日相聚,王某就不相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