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缠着要跟他结婚呢。
蒋夜莺想起了那个要跟他订婚的女人,她和小叔叔仅仅在饭桌上有一面之缘,就一见倾心了。从而讨好姑婆,久住胡家大宅,俨然把自己当作胡太太来看。
蒋夜莺之前也跟她斗过几回合的,引战的原因是她觉得蒋夜莺这般大了,还住在叔叔家实在是不成体统。女人的心思总是狭隘龌龊,自己认为是那样,便是那样,生怕蒋夜莺不顾伦理,抢了胡离。
要不是蒋夜莺也会做戏,哭得凄凄惨惨,说胡离有了太太就忘记自小养大的小姑娘,让他生气,嫌那女人管事太多,她还真的可能被赶出去。
赶出去给他们恩爱腾地方?想都不要想,她就是这么不要脸了,即使暗恋,也得找个最合适的暗恋方式,占尽天时地利人和。
胡离醒了,见蒋夜莺在看他,疑惑问:
“怎么了?”
“没事。”
胡离随意寒暄,“和谢淮安调查感觉如何?”
听在蒋夜莺耳里,就变了滋味,这算是吃醋吗?她美滋滋地想。
“还不错,他挺聪明的。”
“哦。”他没问太多,一看时间已经九点了,“你吃过饭了吗?”
“忘记吃了,”蒋夜莺噘嘴,撒娇一般道,“我想吃小叔叔煮的酸菜鱼!”
“没地方买鱼了,带你出门吃吧。”
“那就换别的,我只想吃小叔叔做的饭。”
胡离静默了几秒。有时候觉得,一起跟蒋夜莺上班,买菜,回家煮饭,也算是一种岁月静好。
可细思一会儿,也让他有些畏惧。他这算是依赖一个人而活吗?
如果不是他在电视机前看到了蒋夜莺,她那死一般绝望的眼睛。或许胡离这辈子都想不起来,他还认识蒋夜莺的父母,有那一对点头之交的朋友,还能把蒋夜莺从那样污浊的环境里拖出来。
如果说是他救了蒋夜莺,倒不如说是这个小姑娘救了他。
是她的那双眼睛,唤醒了胡离掩埋心中的少得可怜的保护欲。让当时没有求生欲的胡离,就这样活了下来,一守这个姑娘,就守护了整整一个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