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狱卒说道:“这坛酒是兄弟们凑钱买的,产自新丰县,也是咱们这有名的好酒,一直不舍得喝。”
新丰美酒?
李兴似乎有些印象。
“倒酒!”
他大手一挥,朝着狱卒喊道。
“大人虽少年,却豪迈至极,令我等十分佩服。”
狱卒们很兴奋,拿出大碗给李兴倒上。
六人就着草席席地而坐,围成一圈,酒坛子放在人群外,人群里面则是一盘盘炖肉。
“饮胜。”
六人举杯,虚空碰杯后,各自饮下。
酒水入喉,不算很烈,与前世的啤酒差不多,尝起来还带些甜味。
李兴索性一口干了。
“大人好酒量。”
狱卒们瞪大了眼睛看着李兴将一大碗新丰美酒干掉,纷纷竖起大拇指夸赞。
李兴将大碗放下,擦去嘴角酒液,哈哈大笑:“我可是号称千杯不醉,再来。”
话音落下,旁边的狱卒立刻又为李兴斟满。
“我等也不能落大人太多。”
几名狱卒说着,纷纷咬牙将碗中的美酒饮尽。
“吃肉,吃肉。”
李兴指着被围在中间的炖肉说道。
一群狱卒等这一句话等了足足一个下午,如今终于可以开动。
方才强行饮尽的一碗酒正好借着如此香的炖肉来解解,于是乎五名狱卒纷纷放下酒碗,拿起筷子,也就是唐朝的箸夹肉。
一口炖肉入口,狱卒们的瞳孔瞬间放大。
“美味,当真美味。”
“我家婆娘弄得肉与大人烹制的肉相比,简直一个天一个地。”
“此肉依我看来,哪怕是迎客居所制之肉也万万比不过。”
“你小子吃过迎客居的肉吗?”
“没吃过啊,但我吃过大人做的肉,单单这股香味,就不是迎客居那些菜能比的。”
“那是,大人这肉,只怕是神仙的法子。”
狱卒们吃着肉,惊叹连连。
李兴听着狱卒们的惊叹声,也夹了一块炖肉入口。
炖肉刚入口,他就微微皱眉。
虽说充足的配料已经极尽可能将猪肉上腥臭味祛除,可李兴敏锐的察觉到这炖肉中依旧还有着一股子挥之不去的腥臭味。
好在倒也算不得难吃。
相较于李兴这一个月吃的伙食,的确算得上神仙佳肴。
“来,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吃肉也别忘了喝酒。”
李兴举起大碗,说道。
“饮胜。”
众人一起喝彩。
喝着美酒,吃着炖肉,想着李世民又采纳了自己的意见,受灾的百姓们赈灾粮不用自己再操心,也足够吃。
李兴一时兴起,当场吟诗一首:
新丰美酒斗十千,长安豪杰多少年。
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