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声奶气,朝他伸出肉肉的小手来。
他说:“见乐这个名字听起来还不错。”
“闻喜也不错啊。”她又想了想,“好不好听取决于孩子爸姓什么。”她拿盛景初的姓氏举例,“盛闻喜听着也行。”说完,她才意识到自己唐突了。
她已经习惯了跟徐迟开各种玩笑,但盛景初不一样,在她的心里,他像山间的雪一样,净而冷,不容人亵渎。
她顿时紧张起来,搓着桌上的桌布,卷起来再放下,放下了又一次卷起来。
好在服务员过来上餐,她马上埋头吃起来,吃得十分认真,都已经撑着了,还一直往嘴里塞着面条,眼睛死死盯着盘底,直到吃完,也没再说一句话。
从居酒屋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日本和中国有一个小时的时差,她已经从东经116°的地方到了东经139°的地方。
她不大认识路,语言又不通,跟在盛景初的后面,不敢离得太近,又怕离得太远追不上去。
盛景初停下来,等着她。
她走了几步,又慢下来,在后面跟着,像个受气的小尾巴。
盛景初好像有无穷的耐心,只要程了慢下来,他就停下脚步。
最后搞得程了不好意思,她索性和盛景初并肩走着,抬头看了看天。“今天是个晴天哈。”
盛景初“嗯”了一声。
“明天看起来也是个晴天哈。”
盛景初又“嗯”了一声。
他的语气里带着淡淡的笑意:“你知道英国人为什么喜欢聊天气吗?”
“为什么?”
程了没想过这个问题。
“因为聊天气的时候,可以不用看对方的脸。”
他停下来,身后是呼啸而过的车,噪音有些大,他不得不提高了声音。
“你要和我在一起吗?”他没有给程了说话的机会,“我是个很无趣的人,律己很严,有时候可能也会这么要求身边的人。所以很遗憾,你见到的我,并不完美。”
他从没有去喜欢过什么人,也不知道应该怎样去表达合适,所以颇有些迟疑。
“好在这一生很长,长到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完善自己,也许到最后我也不是你理想中的样子,但我会尽力。”
程了的心咚咚跳得厉害,脑海中有种奇异的眩晕感。
在他拉着她的手,离开徐迟家的时候,她不是没有多想过。
在他送她回家,请她看电影的时候,她不是没有多想过。
在他亲手给她戴上那只沉香木的知了时,她也不是没有多想过。
但是她又用各种理由说服自己,你看他就是这样一个看似冷淡又体贴的人,他们刚刚相识,他就会把她安排在最安全的位置,要求店员给她的饮料中加一点儿盐,会送她一堆布偶,又不知什么时候,帮她抓到了那只“哈士奇”。
她想,此生除了她爸爸,大概没有一个男人会比盛景初对她更好了。
好得不动声色,好得润物无声。
席慕蓉有一部作品叫《写给幸福》,有几句她特别喜欢,喜欢到反复吟咏,能直接背下来。
挫折会来,也会过去,热泪会流下,也会收起,
没有什么可以让我气馁的,
因为,我有着长长的一生,而你,你一定会来。
她想,他真的来了,可是此刻的她,只剩畏惧。
她畏惧看不到的未来,畏惧他某天会忽然发现她不过是芸芸众生里最平凡的那个。
畏惧自己会辜负他的爱,畏惧心里某个隐秘的角落里,还